以学校名义发文
需要以学校名义发文的(包括广艺党发、广艺政发、广艺党报、广艺政报、广艺党函、广艺政函、广艺党政办等文号),主办单位通过OA系统“工作流”—“新建工作”中找到“学校发文”,认真填写“学校发文稿纸”有关信息和上传发文内容后,转呈部门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。发文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,也需要有关部门领导会签意见。经部门领导和会签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,由主办单位信息员转学校秘书科流转至学校办公室领导并签署意见,学校秘书科根据办公室意见转呈相应领导审核签字,最后编号返回主办单位。由主办单位转学校文印室印制红头文件和转学校机要科盖章存档,最后通过OA发布校内文件或按照相关程序报送外发文件。